述职述廉
本人参加此次群众评议活动,始终牢记“四个意识”、认真履职尽责,现将有关履职尽责、勤政廉政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能力
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一是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强化政治自觉,认真落实政治任务,在政治上、思想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坚持抓好理论武装,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不懈学习业务知识,完善知识结构,主动适应新形势下律师管理部门的任务和工作要求,提高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二、求真务实,履职尽责,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深入开展一村一顾问工作。在人员少、困难大的情况下实现了全市182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打通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同时,利用“一村一顾问”法律顾问平台,成立“赤壁市法律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赤壁市律师助力脱贫攻坚服务团、“赤壁市律师公益志愿服务团”,组织律师为全市23个建档立卡的贫困村和贫困户提供精准普惠、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
(二)推行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全市有84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聘请了法律顾问,进一步促进了党政机关依法行政。
(三)创新工作机制发挥律师“第三方”的中立作用,组织律师成立“涉法涉诉顾问团”进驻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信访局,参与接访、信访、值班等法律诉讼活动,探索出一条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新路径。
(四)率先在咸宁市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与市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律师调研工作试点的实施方案》,边试点边探索,做好诉调对接工作,减少诉讼成本。减轻了群众的诉累。
(五)做好公共法律信息平台录入工作,首次在网上对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实行年度考核,做到线上线下监管。积极落实国务院“放管服”要求,首次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申请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网上审批(初审),极大地缩短了办证程序。截止目前,共办理审批事项20项。
(六)加强律师执业监督管理,对法律服务机构进行了审计和“二统一”抽查,对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进行了案卷质量评查,并评定等级和公示,对法律服务机构开展专项整顿,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决不姑息。进一步规范了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七)积极引导律师参与扫黑除恶工作。除组织律师参加法制宣传外,对全市3家律师事务所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进行规范化管理,并全程跟踪指导监督,我市律师在代理“涉黑涉恶”案件辩护工作中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
三、廉洁自律,保持本色
自觉坚持勤政廉政,带头执行纪委、监察委廉洁自律规定,在工作中,做到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廉洁奉公。把思想和精力放在想事业、比干劲、想工作、比贡献上来,保持一种淡泊名利、默默工作的平衡心态,在荣誉和利益面前不争不抢。做到“清清白白做人,认认真真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