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们
我们马上就要迎来春节后的
第一个小长假啦!
虽然最近的天气
忽冷忽热得有点不像话
不过,小编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
清明节假期间
不再" 清明时节雨纷纷 "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
我市无降水天气
气温明显上升
最高气温30℃
具体预报如下:
4月5日:多云到晴,偏北风1~2级,气温11~23℃;
4月6日:晴到多云,偏北风1~2级,气温14~27℃;
4月7日:晴到多云,偏北风1~2级,气温18~30℃。
市气象台提醒:清明节期间我市天气晴好,相对湿度低、气温上升快、风力偏大,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高,加之时值清明祭祀等野外用火高峰,需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和巡查、监测,引导公众文明祭扫,减轻森林火灾风险。
还有好!消!息!
高速免费,又可以出门浪了
免费时间:2019年4月5日0:00至4月7日24:00,共3天;
免费车型: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以及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免费通行攻略:以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温馨提醒:在免费时段即将结束前仍在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建议车主根据实际位置和时间,选择就近收费站驶离高速公路,避免因赶时间、超速行驶而引起安全事故,同时最大限度地享受免费政策。
注意啦!注意啦!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了
★清明小长假旅游消费提示★
1、合理安排行程,错峰出行。
清明小长假期间,外出人流量将会大幅增加,应提前关注旅游目的地交通运行情况及景区出行预警提示,合理安排出游时间,及时调整行程线路,错峰出行。
2、认准旅游资质,签订合同。
出游应选择具备资质的正规旅行社,自觉抵制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组织和个人。报名时应仔细察看旅行社的《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许可证》;与旅行社签订书面、规范的旅游合同,并详细阅读相关条款,了解旅游行程安排。签订的合同应明确约定旅游行程中游览景点、交通、住宿、餐饮、购物、违约责任等内容。
3、理性选择消费,谨防陷阱。
选择旅游产品时,应根据自己的年龄和身体状况选择合适的旅游产品,不能盲目追求低价。同一条旅游线路可以向多个旅行社进行询价,择优参团。要谨防“免费旅游”、“旅游赠券”等消费陷阱。
4、提高安全意识,文明旅游。
出游期间应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要按身体健康状况谨慎选择高风险旅游项目,并选择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在境外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和风俗习惯,做到文明旅游。出境游客应购买含有紧急救助项目的人身意外险,如遇有危险,应及时与当地使领馆取得联系。
5、依法进行维权,保障权益。
广大游客若在旅途中发生纠纷,应冷静对待,注意留存并妥善保管好各种证据材料,及时与导游或旅行社进行沟通,共同协商积极补救措施。若协商不成,可向旅游合同签订地、被投诉人所在地的旅游质监部门投诉,或拨打全国统一的旅游服务热线号码“12301”进行咨询、投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
弱弱问一句,各位假期都准备去哪踏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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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丽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