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文旅厅发布清明小长假5条出游提示

草长莺飞春已至,踏青赏花正当时。诗和远方再美,莫忘安全出行。2019年清明假期将至,出门旅游将成为节日期间消费热点。4月3日,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清明小长假旅游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游客错峰出游、合理安排、文明旅游、安全出行。旅途中若遇纠纷,可拨打12301进行维权。

提示一、合理安排行程,错峰出行。

清明小长假期间,外出人流量将会大幅增加,应提前关注旅游目的地交通运行情况及景区出行预警提示,合理安排出游时间,及时调整行程线路,错峰出行。

提示二、认准旅游资质,签订合同。

出游应选择具备资质的正规旅行社,自觉抵制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组织和个人。报名时应仔细察看旅行社的《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许可证》;与旅行社签订书面、规范的旅游合同,并详细阅读相关条款,了解旅游行程安排。签订的合同应明确约定旅游行程中游览景点、交通、住宿、餐饮、购物、违约责任等内容。

提示三、理性选择消费,谨防陷阱。

选择旅游产品时,应根据自己的年龄和身体状况选择合适的旅游产品,不能盲目追求低价。同一条旅游线路可以向多个旅行社进行询价,择优参团。要谨防“免费旅游”、“旅游赠券”等消费陷阱。

提示四、提高安全意识,文明旅游。

出游期间应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要按身体健康状况谨慎选择高风险旅游项目,并选择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在境外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和风俗习惯,做到文明旅游。出境游客应购买含有紧急救助项目的人身意外险,如遇有危险,应及时与当地使领馆取得联系。

提示五、依法进行维权,保障权益。

广大游客若在旅途中发生纠纷,应冷静对待,注意留存并妥善保管好各种证据材料,及时与导游或旅行社进行沟通,共同协商积极补救措施。若协商不成,可向旅游合同签订地、被投诉人所在地的旅游质监部门投诉,或拨打全国统一的旅游服务热线号码“12301”进行咨询、投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 邬晓芳 通讯员 邢君成)

来源:楚天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