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杨麟、通讯员张家翔)在精准扶贫攻坚战中,我省实行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将86.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范围。
省民政厅负责人2月21日介绍,去年,我省上调各项社会救助标准,补齐民生短板,为困难群众兜住稳稳幸福。目前,各项社会救助标准领先中部,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省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71.4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38.2万人,平均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597元,较上年增长7.6%;农村低保对象133.2万人,平均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5194元,较上年增长11.8%。全省所有县市区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均超过国家扶贫标准。
每一组数字都体现着温情,每一项政策都表达着关切。城、乡特困人员平均供养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年14301元和每人每年9265元,分别增长7%和10%;集中、分散供养孤儿平均养育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878元和每人每月1154元,分别增长8.5%和8.1%,位居全国前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达到每人每月5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达到每人每月100元;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和护理补贴达到每人每月100元;临时救助平均水平达到每人次1405元。
一个个硬招实招温暖困难群众的心。低保审批权下放,更加阳光透明;创新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让孩子们走出灰暗;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让空巢老人安享晚年;寒冬送温暖,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62万人次;全国首创互联网登记智能终端,让婚姻登记更便捷。
(编辑 舒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