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财政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汪先生点赞
原文链接:为财政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汪先生点赞
6月4日,网友在《问政》栏目发帖称:作为赤壁游子在外漂泊多年,虽然已近二十年未在赤壁生活,但偶有回家找政务部门办理业务。在打过交道的众多部门中,仅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领导、窗口办事员服务态度好,不厌其烦为我讲解当地政策。尤其是年初在查询公积金时汪先生(ID:2016043742)对我耐心教导,是赤壁市政务服务的楷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此问题回复:马先生,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肯定,饮水思源,我们深刻认识到,住房公积金的不断发展壮大离不开广大缴存职工的关心、信任、支持和参与;多年来我们一直以优质服务为己任,面对成绩,我们必须戒骄戒躁,展望未来我们信心十足 。我们将加倍努力,以“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主线、以提高干部职工素质为抓手,以推进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重点,与时俱进,再接再厉,把优质服务工作做得更好,努力开创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谁来解释
原文链接:谁来解释
6月7日,网友在《问政》栏目发帖称:余家桥街道路路灯为什么都不亮?
余家桥乡就此问题回复:您好!余家桥乡街道现有部分路灯不亮属实,原因是今年污水处理厂建设道路开挖导致路灯线路损毁。鉴于现状,我乡安装了20盏临时路灯方便群众出行。如若给您带来不便,请谅解。
三、民政局的住宿楼的房产证问题
原文链接:民政局的住宿楼的房产证问题
6月7日,网友在《问政》栏目发帖称: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现在新街口民政局住宿楼的房产证是否可办理?如何办理?谢谢!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就此问题回复:家俊网友: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民政局住宿楼的房产证是否可办理及如何办理”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2016年1月28日赤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成立,赤壁市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原《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停发。现民政局住宿楼如要求办证,需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二、民政局住宿楼不动产证是否可办理及如何办理
1、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申请办理民政局住宿楼首次登记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②、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③、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④、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⑤、竣工验收备案证。
⑥、不动产权籍调查资料。包括权籍调查表、权籍审核表。
⑦、不动产测绘资料。包括宗地图、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测绘报告、房屋平面图等面积的证明材料。
2、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后可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即办理业主的分户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必须依申请登记,申请主体应为房屋买卖双方, 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②、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个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或婚姻证明等相关证件。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③、购房合同。
④、土地估价报告。
⑤、出让金的缴纳凭证。
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⑦、完税凭证。
⑧、不动产测绘资料。包括宗地图、房屋平面图。
本次《每周回复》为6月3号—6月10号部分节选。
(编辑 聂燕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