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周寿江、通讯员胡志喜、孙燕)乡村振兴,规划先行。5月7日获悉,省委农办、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快编制村庄规划 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并同步编制了村庄规划基本技术指引(试行),全面启动我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此次规划编制将对原村庄规划、村庄建设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等乡村规划进行整合,实现“多规合一”。2019年,在县域层面完成村庄布局工作,率先在长江经济带48县市开展编制工作,确保全省1000个左右美丽乡村示范村完成村庄规划编制任务。2020年,在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实现应编尽编。
“这是我省首次如此大规模地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省国土空间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村庄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镇开发边界外的详细规划,是管理村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依据。规划范围包含村域全部国土空间。除了“多规合一”,此次规划编制还将遵循保护优先、突出特色、实用易懂等原则。
根据要求,规划要明确合理确定村庄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严守生态保护和耕地红线、统筹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统筹生态保护修复等四大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