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凡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核准的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升入小学或升入初中就读,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按就近就便的原则,优先安排。
2、军人、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根据《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关于做好我市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精神,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特别是边海防官兵)、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给予优待。
3、残疾少年儿童入学。要做好残疾少年儿童随班就读工作,不能随班就读的要动员其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送教上门,确保有学习能力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到95%以上。所有中小学校必须对经赤壁市残疾人专家委员会鉴定的入学安置意见予以安置。
4、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根据“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学校按要求审核证件资料和住址条件,接受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学,与其他学生同等对待;不能提供房产相关资料的,由市教育局按照实际居住地情况安排到尚有接纳能力的学校就读。
5、留守子女入学。留守子女原则上在原户籍地学校就近入学。各镇办学校要组织好留守子女入学,各学校要认真采集每个留守子女的基本情况,建立和完善留守子女动态管理档案和帮扶教育体系。
6、贫困家庭子女入学。各校要建立健全资助贫困生入学保障机制,认真确定贫困生对象,落实相关政策,广泛开展助学活动,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时入学。
7、返乡学生入学。因疫情或其他原因需要返乡学生申请在城区公办小学、初中就读的,要按照房屋产权证要求或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审核。对具有本市户籍的返乡学生,对应服务学校要予以接受,要按照学籍管理要求在学籍系统中申请办理转学手续。
8、外来投资者子女入学。按照本市人民政府有关政策,对外来投资者及高新技术人才子女入学予以优先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