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湖北出台职称评定新政策
“明确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效力
直接等同于职称”
这意味着,职业资格与职称开始打通
以后评职称,方便多啦!
这13项职业资格与职称打通
根据湖北人社厅消息,此次打通使用的职业资格共有13项。
湖北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简称《通知》),将原有相对独立的职业资格制度和职称制度打通使用。《通知》明确,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
注册消防工程师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房地产估价师
造价工程师
注册城乡规划师
注册验船师
注册计量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注册测绘师
注册会计师
注册建筑师
建造师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等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两者享有同等效力。
恭喜拥有这13项职业资格的人!
新政出台
进一步激发人才活力
将明确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效力直接等同于职称,可以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
以前,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上述13项职业资格,不能作为晋升高一级职称的依据,还需参加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评审,方可晋升高一级职称。
此次新制度的出台打破了原有政策的壁垒。取得上述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即可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还有机会晋升相应系列(专业)高一级职称!
其他未对应的职业资格
按现行国家政策执行
根据《通知》,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卫生技术、经济、统计、会计(审计)、通信、计算机软件、出版、翻译、船舶等9项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按现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和职称制度有关规定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国务院清理规范职业资格前,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质量专业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证书仍然有效,对应工程系列质量专业相应层级的职称。
今年年初
湖北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意见》首次明确
要建立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认定制度,今后专业技术人才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建筑师等准入类职业资格可按规定认定相应职称
短短几个月
湖北加快职称制度改革
频推新政,动作迅速
重视人才、珍惜人才、留住人才
湖北,还会继续行动!
(编辑 雷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