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作为反腐败的国家立法,《监察法》的颁布实施备受瞩目。自4月初,赤壁市纪委监委迅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监察法宣传学习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掀起学习宣传《监察法》的热潮。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监察法 全力开创反腐工作新局面。”4月份,在市委党校春季培训班上,学员们聚精会神地听着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方高文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方高文寄语学员:要学出一份政治觉悟,学出一份法治精神,学出一份责任担当,按照《监察法》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全力开创全市反腐工作新局面,不辜负全市人民的期待和信任。
良法是善治的基础,知法是执法的基础。为帮助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贯彻《监察法》,更好地履行职责,5月份,赤壁市纪委监委邀请全国“最美普法人”之一的赤壁市司法局法宣股股长刘少华前来宣讲,刘少华以《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法治能力的提升与进阶》为题,从依法治国的发展历程,依法治国前景展望,新宪法修正案,新一轮机构改革蕴含的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的养成等方面,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解读《监察法》,帮助纪检监察干部学习领会《监察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质要义。
为全面广泛做好监察体制改革的宣传,赤壁市纪委监委印制了千余份漫画宣传册,并将举报网站、举报电话印在上面,纪检监察干部进村入户,到田间地头发放、宣讲,增强群众在监察体制改革中的参与度。
《监察法》的最显著特点之一,就是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全覆盖,此次新修订的国家监察法将公办教育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纳入监察范围,这在全市教育系统引发热议。全市教育系统也逐渐掀起学习《监察法》的热潮。在市五小,学校利用课外活动时间组织校党支部和全校党员教师、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监察法》,要求把学习《监察法》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带头学,引领全体教师共同学,从而让全体教师带头学法、尊法、懂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认真履职尽责,模范遵守监察法各项规定,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市纪委常委龚斌芳表示,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赤壁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赤壁市正在推进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通过开展《宪法》、《监察法》学习,知识竞赛,初任公务员廉洁教育,预备党员及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廉洁教育等系列活动,在全市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纪法规的热潮。同时,市纪委监委还成立了《监察法》宣讲团,深入到各地各单位进行学习宣讲活动。下一步,市纪委监委还将对各地各单位学习贯彻《监察法》的情况进行督办检查,促进学习宣传工作取得实效。(记者 熊斌斌)
(编辑 舒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