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食药监文[2017]15号 赤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关于强化履职尽责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稽查分局、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赤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强化履职尽责的实施方案》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赤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赤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强化履职尽责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咸宁市纪委五届二次全会和赤壁市纪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促进政府部门全面履职尽责,决定在全市继续开展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根据中共赤壁市委办公室、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17年度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职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赤办发[2017]11号)和咸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强化履职尽责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咸食药监文[2017]17号)精神,我系统确定为2017年全面督查8个单位之一,为切实强化全系统干部职工履职尽责,根据上级履职尽责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咸宁市纪委五届二次全会和赤壁市纪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四抓一促”决策部署要求,以解决本系统履职不力、作风不正、行为不廉等突出问题为重点,以监督执纪问责为手段,以建立协调联动机制为保障,坚持监督检查、督促整改、查处问责、建章立制相结合,促进全系统干部职工全面依法履职、改进作风、提升效能,守住食品药品和人员队伍“两个安全”底线,为我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进转型升级、绿色崛起,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强而优中等城市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纠建并重原则。坚持从问题出发,聚焦问题发力,把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推动形成本系统履职尽责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二)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在市委、市政府、市纠风办统一领导下,局强化履职尽责领导小组负责整体谋划和组织实施。局机关各股室、稽查分局、各乡镇食药监管所按各自职责抓好本部门强化履职尽责相关工作,形成全局上下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指导督查,责任到位原则。紧密联系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实际,采取现场指导、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本系统干部职工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切实提高督促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督促检查内容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主要包括党组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精神,切实担负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推进“主体责任问责年”活动;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带头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发挥表率作用;是否重点整治本系统党员干部在执法、监管、公共服务中违规收费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等突出问题;是否围绕容易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具有本系统特色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考核体系并有效实施。

(二)严格依法行政方面。主要包括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咸宁市委、市政府、赤壁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是否按照法定职责和简政放权要求,切实履行职责;是否存在法外设权,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与民争利,侵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利益等问题;是否落实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纠正、查处执法不严不公不廉等问题。

(三)服务改善民生方面。主要包括是否坚持勤政为民,创新管理,优化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是否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并认真加以解决。

(四)转变工作作风方面。主要包括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咸宁市委“新七条”要求,加强部门作风建设;是否采取得力措施,纠正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是否认真纠正工作敷衍应付、执行不力、不敢担当等“为官不为”问题;是否解决对基层和群众生冷硬推、工作效率低下等懒政怠政问题。

(五)收集和解决问题方面。主要包括是否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是否及时解答群众政策咨询,认真解决群众举报投诉;公开承诺事项是否兑现到位;是否切实解决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问题整改效果是否让服务对象、社会各界满意;是否健全完善强化履职尽责长效机制等。

四、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市局成立强化履职尽责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陈晓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局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稽查分局班子成员、各乡镇食药监管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黄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组  长:陈  晓

常务副组长:邓鹤鸣

副组长:毕其安、黄蓉、宋浩清、龚承员、江学孔

成  员:佘娟娟、刘丽霞、卢亚军、付光强、宋世雄

胡立波、汤兴国、吴琼珍、马南方、何建国

汤东湖、王红桃、游振宇、唐辉彬、王青云

姜  涛、唐群庆、贺亚星、刘小虎、魏六海

江开贵、马  驰、吴汉军、芮耀堂、祝庆军

强化履职尽责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宣传、督查、专项治理四个组。

(一)综合组

组长:黄蓉

组员:佘娟娟、马进、徐芳、贺葵华、游震宇

主要工作:负责联络、工作请示,及时向局领导报告,以相关工作进行分办督办;协调做好“电视问政”、“党风政风热线”等活动;协助做好集中测评、问卷调查、集中评议和公开承诺等工作;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做好相关会议筹备、活动安排、档案管理及全系统履职尽责“转作风、树形象、创一流”活动等工作。

(二)宣传组

组长:江学孔

组员:刘丽霞、卢亚军

主要工作:起草局领导讲话、发言、总结汇报等文件、材料。在赤壁市门户网站开辟工作专栏,编发工作简报,上报工作信息,积极协调市内外媒体宣传本系统开展强化履职尽责情况,及时报导各项工作的进展,重点报导本系统开展专项治理的情况,争取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

(三)督查组

组长:毕其安

成员:马进、卢亚军、王岚

主要工作: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对于群众举报投诉以及上级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分办督办,做好明察暗访和行政督查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落实问题整改,对发现问题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对工作不落实的进行追责问责。

(四)专项治理组。专项治理组分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和作风建设专项治理两类,共六个专项治理专班。

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

1、食品生产流通监管专项治理专班:

负责人:毕其安

专班成员:胡立波、宋世雄

主要工作:针对全市监管范围在食品生产、流通监管各环节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重点开展白酒、食用油、猪肉、“五毛食品”等专项整治工作;对市纠风办、省局、咸宁市局和社会监督员反馈的食品生产、流通类相关问题进行督办和查办,并及时向综合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2、餐饮、保健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治理专班:

负责人:龚承员

专班成员:马南方、何建国、唐辉彬

主要工作:针对全市监管范围在餐饮消费、保健食品监管各环节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重点开展学校食堂、网络订餐等专项整治工作;对市纠风办、省局、咸宁市局和社会监督员反馈的餐饮消费、保健食品类相关问题进行督办和查办,并及时向综合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3、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专班:

负责人:邓鹤鸣

专班成员:汤兴国、汤东湖、但汉梅

主要工作:针对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各环节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重点对小药店、小诊所、冷藏冷冻药品、定制式义齿、普通骨科植入类医疗器械进行专项治理;对市纠风办、省局、咸宁市局和社会监督员反馈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类相关问题进行督办和查办,并及时向综合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作风建设专项整治:

4、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治理专班:

负责人:黄蓉

专班成员:佘娟娟、马进

主要工作:针对全系统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及在履职尽责中表现出来的不担当、不作为、工作不实、弄虚作假、照抄照转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市纠风办、省局、咸宁市局和社会监督员反馈的不担当、不作为相关问题进行督办和查办,并及时向综合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5、财务管理专项治理专班:

负责人:黄蓉

专班成员:马进、徐芳、孙雅琴

主要工作:针对全系统财务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预决算管理、财务支出管理、资产管理、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使用管理不严格、不规范、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市纠风办、省局、咸宁市局和社会监督员反馈的相关问题进行督办和查办,并及时向综合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6、行政执法专项治理专班:

负责人:江学孔

专班成员:卢亚军、魏丙炎

主要工作:针对全系统行政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廉洁以及不规范、不文明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市纠风办、省局、咸宁市局和社会监督员反馈的相关问题进行督办和查办,并及时向综合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7、“五大”能力建设工作专班:

负责人:宋浩清

专班成员:吴琼珍、徐芳、李诚  

主要工作:针对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开展专项工作:扎实开展大学习、大交流、大培训、大比武、大考核“五大”系列活动。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基层所长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开办“在线监管课堂”、刻录光盘、编印培训手册,以案说法,讲授日常检查、稽查办案、监督抽检等业务知识的形式方法,切实提高基层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和水平。

各专项治理工作专班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将完成专项整治的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总结在4月28日前向局强化履职尽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五、实施方法及工作步骤

坚持系统内部自查自纠与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相结合,坚持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充分发挥社会、媒体监督作用,采取明察暗访、民主评议、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多种形式和方法。强化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从4月中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中旬)

结合本系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研究安排部署强化履职尽责相关工作,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组建工作专班,聘请、培训政风督查,提出工作要求,加强履职尽责的宣传发动,形成系统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和促进全面履职尽责的良好环境。

(二)查找问题阶段(4月中旬至8月中旬)

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和服务对象,采取设立意见箱、问卷调查、两代表一委员座谈会、行业协会座谈会、公布热线电话及网络信箱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及服务对象对本系统意见和建议;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查找本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问题,要梳理并形成问题清单,并依据实际作出公开承诺,向社会公开,接受媒体监督,积极参与电视台、广播电台举办的电视问政、“党风政风热线”等活动,市局强化履职尽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明察暗访,着力发现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问题整改建章立制阶段。(5月底至10月底)

将问题整改贯穿于全面履职尽责的始终,对能解决的问题要马上解决,对一时无法解决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对涉及政策性强或没有政策依据的问题,要做好解释工作。针对自查发现和上级检查指出的突出问题,要迅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时限。对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本系统的意见建议,要认真开展整治活动,确保取得实效。要注重建章立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围绕滋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建立完善责任考核体系,形成以制度管人,按规矩办事的务实有效管用制度体系,把履职尽责督查成果固化起来。

四、总结考核问责阶段(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

对强化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发现违反纪律的人和事将依据《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和《湖北省食品安全问责办法》进行问责追责,对直接责任人严肃查处,对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分别进行约谈;并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与单位、个人评先评优挂钩。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局党组将强化履职尽责工作纳入今年工作重点,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整体谋划,指导督办。全系统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把强化履职尽责工作各项要求融入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和干部作风建设中,结合实际迅速拿出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责任、任务要求和具体措施。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相关责任股室要配合抓,每名干部都要积极参与,推动形成上下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督查力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强化履职尽责工作要以“转树创”和主题党日+等系列活动为载体抓实、抓好、抓出实效。市局强化履职尽责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大督查力度,对局机关各股室、稽查分局、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强化履职尽责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指导,专题通报等方式,扎实推进强化履职尽责相关工作。

(三)严肃整改问题。各部门对强化履职尽责暴露出来的问题要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认真整改纠正,强化履职尽责领导小组要敢于唱黑脸,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督促,坚决纠正,绝不姑息,对不重视、不行动、慢行动的部门,对工作敷衍应付、问题整改不力或问题调查事实不清、处理不当的,要严格执纪问责。强化“一案双查”,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还要追究直接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按照赤壁市委、市政府、市纠风办和咸宁市局关于强化履职尽责宣传的总体要求,充分利用赤壁电台、报刊、网络、简报、微信等新闻媒介和手段,大力宣传全市食药监管系统履职尽责的主要举措和工作业绩,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要加强宣传本系统强化履职尽责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介绍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情况,通报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案件,让全市人民更多的了解和支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市局强化履职尽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编发专项工作简报,及时宣传报道本系统履职尽责的情况,努力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工作局面。

二0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