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亲自办案?不要奇怪是常态。按照司法体制改革特别是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进入员额检察官必须到办案一线办案。近日,赤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隽就办理了一件公安机关移送审查批准逮捕的2名犯罪嫌疑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汪隽检察长阅卷审查
汪隽检察长在统一业务系统上办案
汪隽检察长在看守所提审
召开不批准逮捕公开审查会
汪隽检察长在公开审查会上介绍办案和案件情况,同时指出,此案是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的案件,专项法律监督应当是有案必办,而不是加强处罚。就本案来说,对成氏父子没有从重打击的必要,全家没有固定的工作,家庭成员有病在身,家庭十分困难。个人建议不予以逮捕。
▲公安办案民警
▲律师代表 邓龙辉
▲人民监督员 张岚
▲人民监督员 苏新文 ▲人大代表 祝军民
▲赤壁市政协委员、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村民组织代表、市赤马港办事处陆逊湖村 吴书记
公开审查会上发表意见,公安机关承办人员认为有逮捕必要,其他人员认为无逮捕必要,他们同意汪隽检察长建议意见,认为该案一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可能性小;二是两犯罪嫌疑人属于偶犯,主观恶性不大,采取取保候审应当可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三是综合考量两犯罪嫌疑人家庭困难情况而没有逮捕的必要。
熊秋林
(赤壁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良好的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惠普的民生福祉。推进绿色发展是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共识。这个案子在禁渔期间、禁渔区内的非法捕鱼行为,本质就是破坏生态环境,就是犯罪,有没有逮捕的必要?综合大家的意见,我认为可以不逮捕。但是我们要以案释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杜绝此类的案件再次发生。下面,我当场宣布:对成治民、成鸥不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