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命汪隽同志为赤壁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16年11月19日赤壁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赤壁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赤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任命汪隽同志为赤壁市人民法院代理检察长的议案》,根据地方组织法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的规定,鉴于王义军同志已辞去赤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决定任命汪隽同志为赤壁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报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和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并报赤壁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