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医保异地就医政策七大新变化 更加便民利民

2023年1月1日起,《省医疗保障局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在我省开始实施。新规实施后,赤壁市参保人员跨省与省内异地就医有了新变化,较以往更加便民利民。

异地就医备案人员覆盖更广泛。在以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的基础上,新增了“其他临时外出就医”类人员也可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普通门诊就医和药店购药结算时无需办理备案。

异地就医备案渠道更丰富。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鄂汇办APP、湖北政务服务网、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鄂医保支付宝小程序”等线上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也可以通过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

不同人员备案有效期设置更合理。异地长期居住类人员,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后,长期有效,没有就医次数限制。其他临时外出就医类人员,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不再需要就诊一次备案一次。

异地就医报销政策更实惠。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先行自付10%,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先行自付20%,医保起付线及报销比例与市内同等级医疗机构一致。

异地就医人员双向享受待遇更便民。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无需撤销备案,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结算服务,医保待遇与在本地就医一致,满足异地就医人员因探亲等原因回参保地就医报销的实际需求。

异地就医备案补办更利民。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出院结算前,可向参保地申请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并直接结算。

异地急诊直接结算更快捷。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无需备案,视同已办理备案,出院直接结算,更加方便急诊抢救患者就医。

通讯员:周慧勇 童鹏

审核:吕蓉

编辑:刘佳维

责编:舒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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