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生态环境 促进绿色发展
一场座谈会,聚焦为期一年的专项工作。4月19日下午,赤壁市检察院召开“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座谈会。赤壁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张学涛到会讲话;市公安、环保、安监、国土资源、水利、水产、森林公安等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座谈会,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就开展专项工作提出了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意见和建议;赤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隽就开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的现实意义、工作重点、工作要求等方面问题和与会人员进行了诚恳交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熊秋林、侦查监督部入额检察官李敏慧安排布置了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并对与会行政执法部门提出的相关法律方面问题进行了解答。
▲赤壁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熊秋林解读本院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并就专项工作进行部署
一是检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强化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立案监督,集中精力排查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的犯罪线索,着重解决侦查机关该立不立、立而不侦、久侦不结问题;强化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等问题。努力营造在监督中配合、在配合中实现监督的良好协作氛围,确保每一起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案件都能得到依法办理。二是要充分利用“两法衔接”平台,提高环保、国土、林业、水利等部门的行政执法数据录入,及时发现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线索,依法认真办理。三是要突出重点。生态环境什么领域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及时打击非法采砂、非法捕捞、加强对企业乱排污的监管,针对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多发的现状,可以探索建立“补植复绿”从轻处罚机制,努力解决“人坐刑期满荒山依旧在”的问题。
▲与会的赤壁市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共商专项工作
赤壁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入额检察官李敏慧对有关法律问题进行了解答,并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研究,切实掌握执法的武器;二是要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证据意识,提升执法质效;三是要加强互动沟通,汇聚工作正能量。对疑难案件,要集思广益,集体会诊,形成工作合力。 赤壁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张学涛。
专项行动是检察机关积极作为,服务大局、助力发展、惠及民生的重大举措,开展好专项行动,要始终牢固树立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责任导向。一是要强化问题导向。环境问题客观存在,必须正视。环境保护不是发展的包袱,抓环境保护就是抓发展质量,就是抓可持续发展,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就是优化发展环境的实在红利。二是要强化目标导向。抓好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必须心中有数,手中有案,面上有绩。检察机关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围绕专项工作找准各自的切入点,明确任务,强化作为,用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执法办案成果增强社会和公众获得感,赢得社会公信力。三是要强化责任导向。作为纪委检察机关,追责是分内事。搞好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必须同频共振,一齐发力。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市检察院要主动作为,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在座的有关行政政法部门要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大家都要把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把工作压力传导到位,把责任明晰到位,把失职追究到位。
赤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隽
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最高检、省检察院、咸宁市检察院都进行了专门部署,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一是抓住机遇,促进赤壁绿色崛起。生态环境在群众生活幸福指数中的分量不断加重,环境污染引发社会公众的集体焦虑,环境事件多发高发,日益成为关系群众健康的民生之患、民心之痛。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赤壁市委第九次党代会作出了“践行五大发展理念 ,全面推进绿色崛起,开创强而优中等城市建设新局面”的战略部署。开展专项法律监督公正,适逢其时,顺应民意,是推动赤壁绿色崛起的有力抓手。二是加大办案力度,力求实效。专项监督要用案例说话。司法办案是检察机关专项监督最有力的手段,检察机关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将积极配合,齐心协力,深挖细查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综合运用多种方式,不断强化对生态环境领域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加强对公益诉讼案源线索摸排,依法定程序适时提起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积极探索生态环保司法适用恢复性司法理念的方法路径,建立“补植复绿”等机制。在对犯罪分子依法批捕起诉的同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破坏环境的行为人依法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或者修复环境、赔偿损失,最大限度地发挥司法对生态环境的促进和保障作用。三是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创新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两法衔接”机制建设作为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努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的行政执法信息及时上传和涉嫌犯罪案件的网上移送、网上监督,实现无缝衔接。
这次座谈会的召开,标志着为期一年的“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在赤壁正式启动。今起努力工作,明天成效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