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5月1日正式实施 欺诈骗保将处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日前,国家《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自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首次明确参保人员义务,若个人以骗保为目的,将医保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或重复享受医保待遇等,将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至12个月,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将认真宣传贯彻《条例》精神,坚决维护《条例》的法律威严,加强监管,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据统计,赤壁市现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43家、医保定点药店113家。市医疗保障局在大力宣传举报奖励政策的基础上,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协议管理,保持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高压势态。近两年来,共计追回违规基金2000余万元。

《条例》施行后,将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行为,明确各相关主体职责。对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责令退回资金、暂停医保结算、罚款、吊销定点医药机构执业资格等加大惩戒力度,可以更加有效地管好用好医保资金,维护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合法权益。


来源:通讯员 潘靖康

审核:方念垓

编辑:罗文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