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深入学习宣传《咸宁市纪检监察机关鼓励和保护干事创业具体措施》

派出机构到联系单位宣讲《具体措施》

“11月18日,咸宁市纪委监委印发《咸宁市纪检监察机关鼓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具体措施》,细化了容错纠错机制,切实保护和鼓励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具体措施》第二章第一条中明确指出 ‘引导其他同志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干部’,真正让犯错误的干部接受教育帮扶,放下思想包袱,重拾干事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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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赤壁市纪委监委派出第八纪检监察组组长王劲松来到赤壁市城管执法局对中层干部进行《咸宁市纪检监察机关鼓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具体措施》宣讲。这是赤壁市纪委监委深入开展《具体措施》学习宣传活动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咸宁市纪委监委印发《具体措施》以来,赤壁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及时部署,第一时间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通过集中学习、小组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开展研学交流,并将学习《具体措施》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认真对照总结,提升业务本领。

同时,为进一步扩大学习宣传《具体措施》的覆盖面,赤壁市纪委监委还安排各派出机构到监督单位和联系单位“送学”上门开展宣讲,让干部职工及时了解政策法规,并积极征求他们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持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 城市管理是一个‘得罪人’的岗位,在基层一线执法的干部也有很多‘委屈’,咸宁市纪委监委出台的《具体措施》真正让广大基层一线干部职工‘热了情’‘暖了心’。”该市城管执法局干部徐小平说道。

“这次具体措施的出台,既是强心针,也是警示牌。”官塘驿镇纪委书记吴国华表示,“我们既要在‘26条’的容错机制下激励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大胆工作,同时也要警惕极少部分人把这一容错机制当成‘免死金牌’任性而为。”

“咸宁市纪委监委机关出台的26条举措,立足于关心关爱干部,激励干事创业担当,是对‘三个区分开来’的进一步细化,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逐条研读,提升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精准度,在全市上下营造有利于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李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