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小区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问题、房屋质量问题让人担忧...水务集团、住建局分别回复了!

每周回复

一、高层小区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问题

原文链接:高层小区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问题

11月06日,网友在《问政》栏目发帖称: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二次供水设施选址、设计、施工及所用材料,应保证不使饮用水水质收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和消毒。各类蓄水设施要加强卫生防护,定期清洗和消毒。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情况另行规定。想请问,赤壁市对于高层二次供水,定期检测公示户主和定期清理消毒公示户主应当是每年几次。

水务集团就此问题回复:

网友您好:根据2015年5月28日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通过,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的《湖北省城镇供水条》第四十四条规定: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二次供水设施完好,每月对水质进行检测,每季度对储水设施清洗消毒一次,确保水质、水压符合国家标准。

特此回复

赤壁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4日

二、房屋质量问题让人担忧

原文链接:房屋质量问题让人担忧

10月19日,网友在《问政》栏目发帖称:我于2013年购买铜锣湾小区房子,房子于2015年6月交房,空中花园地面是在防水完工后,再铺设的隔热层上,后用水泥砂浆抹平贴地面砖的。我家房子北面阳台是在空中花园地面施工完成后加做的,并按实时购房价格计算其阳台面积。由于地面隔热层为塑料制品,我家阳台外围砖砌立柱是在现有地面上重新加砖做起来的,现在砖砌的围墙长时间压在地面上,已有慢慢下沉趋势,并造成砖砌处与原混凝土现浇处出现严重的裂缝,雨天时长期渗水到阳台墙面,原刮的墙面钙粉已经泡坏,阳台墙角瓷砖因砖砌下沉导致瓷砖错位破损。 我前期因渗水问题向物业公司反应后,都有及时安排人进行防水维修的,但维修没多久后,又发现渗水现象。后来发现阳台贴的瓷砖破裂后,我立即跟物业报修,并要求开发商给予说法,但至今没有回复解决。我质疑后加增的阳台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费用我是按面积没有少出一分钱的,但长时间的渗水和瓷砖破裂让我很担心现有阳台会倒塌,请相关部门领导能予以解决。  

住建局就此问题回复:

亲爱的网友您好: 收到您的帖子,我局高度重视,及时进行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建设单位将对已破坏的百叶窗进行修复;对外墙部分存在的裂缝进行修复、补墙;检查整体外墙,已对可能存在惨漏水的隐患进行排查并及时修复;对阳台内惨漏水造成的墙表面进行复原,直到您满意;您反映存在蚂蚁及虫子爬人房内的问题,已对房屋及阳台周边的拼缝进行填补;建设单位对您进行一定心里方面的人道补偿,补偿额双方协商执行,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三、7月30号开庭仲裁劳动关系,找多次至今不给仲裁结果

原文链接:7月30号开庭仲裁劳动关系,找多次至今不给仲裁结果

10月19日,网友在《问政》栏目发帖称:本人于2019年5月13号,向赤壁市劳动仲裁庭申请仲裁劳动关系,7月30号开庭,由仲裁庭熊主任(电话:19907248186)主持。闭庭后叫我等电话通知拿仲裁书。于9月未等到电话,去仲裁庭询问,办公室女干事说熊主任出差了,她会转告的。规定是谁开庭谁处理,别人不能代行。后来再找一次也没结果到10月份找到熊主任,说是已处理,给了下属,下属请假,会催促早点发下来。直到11月5号,在仲裁庭电话联系熊主任,说6号给我电话,6 号早上在仲裁庭找到熊主任,回复说实际是上级领导调走,新领导没来。但11 月肯定给仲裁书。6号晚上又再次电话与熊主任确认,说是如果拿不到直接找他。11月18号电话联系熊主任,说是19号请假去处理并给我电话,19号17:30左右,电话联系熊主任,3次都不接电话。从申请至今6个半月了,去仲裁庭问了数次,熊主任各个借口,各种推诿,不给仲裁书,不接电话,本人在此请求政府有关部门尽快处理此事,尽快下发仲裁书。谢谢!

人社局就此问题回复:

     网友你好,你于11月19日在市网络问政平台提出的关于投诉仲裁庭处理案件不及时的问题,我单位已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相关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就你的案件处理过程超过规定时间问题,市人社局已进行调查了解,掌握真实情况后对涉及问题的熊维同志进行了严厉批评,并要求其尽快对案件作出裁决。

特此回复,感谢你对市人社局工作的监督。

本次《每周回复》为11月06日—11月19日部分节选。


(编辑 黄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