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记者获悉,我省10县(市)被授予“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称号。
11月1月-3日,第二届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与农产品经销企业产销对接活动,在江苏省徐州市举办。全国200余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700多家生产经营主体与近200家采购商代表,进行现场对接。
活动现场,国家农业农村部公布了第二批211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名单,其中湖北省10县(市)入榜,分别是鹤峰县、南漳县、竹山县、洪湖市、钟祥市、宣恩县、蕲春县、武汉市蔡甸区、武汉市黄陂区、宜都市。
据悉,为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安全,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2017年3月,各省(区、市)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对有条件的县(市)工作开展情况、质量安全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开展了考核评价,遴选推荐了第二批204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11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单位。经过两年创建和考核验收,北京市大兴区等200个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和河北省唐山市等11个质量安全市创建单位达到了创建标准,通过了考核验收。(记者汪训前、通讯员黎孔梅)
来源:荆楚网
(编辑 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