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统筹230亿元支持美丽乡村建设

从10月15日省委宣传部召开的省政府政策文件解读走深走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统筹中央、省级财政各类乡村建设项目资金超过230亿元,用于支持美丽乡村建设。

今年8月,省财政厅与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了《关于统筹整合乡村建设项目资金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核心内容就是要拓展筹资渠道,强化投入保障,支持美丽乡村建设。

“引导政策向美丽乡村建设倾斜、资金向美丽乡村建设聚集、项目向美丽乡村建设聚拢,确保要素投入与目标任务相适应。”省财政厅副厅长刘辉文介绍。省财政厅梳理了中央、省级财政安排的农村交通、水利、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等各类用于乡村建设项目资金,列出了43项,资金规模超过230亿元。刘辉文表示,各地应结合实际,进一步清理各级各类涉农资金,将有助于实现乡村建设“生态美、村庄美、生活美、乡风美”的项目资金全部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应统尽统,真正做到集中力量办大事。

此外,省财政厅将支持各地在政府债务限额内,申请政府债券用于乡村振兴、美丽乡村领域的公益性项目,支持各地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基础设施领域,支持能人回乡,助力家乡建设,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发挥农民在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建设、管护方面的作用。(记者 胡琼瑶)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 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