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收工作拉开序幕




一年一度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参保征收工作启动在即,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保证医保基金顺利足额入库,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医疗健康底线。10月8日,市医保局会同市税务局、人社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召开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收工作联席会。

会上,市医保局就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都做了哪些调整呢?



一、明确2020年城乡居

医保筹资标准

1.每人每年250元

2.对特困供养、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优抚军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严重精神病障碍患者、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等七类特殊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继续给予全额补贴。

3.对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所需个人缴费部分按当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的50%给予补贴。

二、调整大病保险待遇

线

1.对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群体起付标准减半,赔付比例每档提高5%。

2.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起付标准为5000元,赔付比例每档次提高5%。

三、持续改进医保管理

全面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四、多元化征收缴费方

税务部门继续采取“政府统一组织、多方协作配合、集中征收或委托村(社区)学校等集中征收、多元化网络缴费”的方式。

五、切实落实医保扶贫

落实对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实行差异化补贴政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参保率达100%。


图1 陈局长介绍参保征收工作情况



图2 各部门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