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发出通报,授予全省11个县(市、区)“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称号,赤壁市榜上有名。
近年来,赤壁市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实施“生态立市”战略,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了发展、惠及到民生,结出了累累硕果,先后荣获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森林城市等荣誉称号。
在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赤壁市铁腕治污,深入实施绿色发展“双十工程”和长江大保护“九大工程”。以“三禁三治”专项治理为重点,实施“蓝天工程”,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改善,连续两年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80%以上;以“三非三水”为重点,实施“碧水工程”,饮用水合格率达100%;以风险管控为重点,实施“净土工程”有效管控土壤环境风险,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100%。
赤壁的天更蓝了、地更绿了、水更清了、城市更美了。在2019年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竞争性分配考核中,赤壁市得到91.16的高分,位列全省第二名。
下一步,赤壁市将进一步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力争早日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来源:咸宁日报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志茹、通讯员 孙荣华 明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