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职述廉
-----争当好党员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不忘初心,以最大担当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最严纪律纯洁党风政风。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到政治上不越红线,工作上不划虚线,生活上不越底线。
-----甘当“和事佬”
她常说:要有像“蚂蚁腿”一样不厌其烦地跑,要有一张消烟除尘的“婆婆嘴”,要有一颗感化当事人的“菩萨心”,方能使怒目相对的群众转化为握手言和。这些年,她所组织调解了近400件民事纠纷,为村民挽回经济损失近1000万元。使50多对濒临破裂的夫妻和好如初,使30多位遭受遗弃的老人得以安度晚年,使40多个相邻关系冰释前嫌。使50多位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握手言和。使50多件山林土地权属、界址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工作上不互相推诿,不借驴下坡,出了问题,迎难而上,发现矛盾,尽快解决。她甘当和事佬,用辛勤和汗水维护了当地和谐稳定。
-----争做“公平秤“
“一颗心为公,不怕群众不听;一碗水端平,不怕群众不服”。这是她的切身感受。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经她处理矛盾纠纷标的,大到近百万,小到几百块,她从不收取当事人一分钱,不吃当事人一顿饭。她给司法所定了“清规戒律”:“不收别人一分钱,不吃别人一餐饭。否则,不好公平依法办事。”有位当事人与她姑姑发生纠纷,她坚持公平、公正,决不姑息,最后姑姑赔偿当事人12600元。张某与毕某因屋前一块菜园地界址纠纷争吵了上十年,要求司法所调解,张某事先给姚所长伍佰元红包,要求完全偏向他,要出多年的恶气,被姚所长严词拒绝了。她,就是这样依法办事、以理服人、廉洁自律。
------乐扶“失足人”
她坚持监管、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遵循行为矫治与心理矫治相结合的原则。成立了“心理咨询室”,与社区服刑人员交心谈心,擅用真情打开社区服刑人员的心门,达到最佳矫治效果。曾帮助了46名社区服刑人员纠正不良心理,修复社会关系,重塑人生观。帮助22名回籍务农的刑满释放人员落实责任田和安置就业等问题。从解决实际困难和说服教育入手,通过全所人员辛勤努力,温暖了一颗颗扭曲残缺的心灵,挽救了一个个频临破碎的家庭,感动了一个个徘徊迷途的浪子。
-----喜做“普法人”
近些年来,针对“农村法治宣传月”、“安全知识普法宣传月”、“平安创建宣传月”、“扫黑除恶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了大型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采取搭建法律咨询台、出动宣传车等形式,进村入户进行广泛宣传。据不完全统计,近些年共举办法治讲座20场次,法律咨询活动25场次,出动宣传车15台次,展出展板7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张贴宣传标语30余条。她还充分利用纠纷调处的机会现场说法,有针对地开展法治教育。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了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