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何家明



述职述廉报告

根据市委市政府制定的赤壁市“百名股长群众评”活动工作方案,现将个人述职报告如下:

一、树立学习意识,加强自身修养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通过各类政治、业务学习活动,重点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党性观念和纪律观念,提高防范廉政风险的能力,做到廉洁司法、公正司法和文明司法。作为一位副院长,在管好自己的同时,带出一支业务精髓,作风优良的司法队伍,引导干警培养积极健康、昂扬向上的工作生活情趣,脱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腐败和歪风邪气,营造风正气顺的工作氛围。认真贯彻党政廉风建设责任制,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始终坚持公平正义,始终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和宗旨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二、树立勤政意识,认真履职服务

抓好分管工作,严格依法履行审判及监督职责,提升司法公信力。不断加强对分管部门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不断提升审判质量和工作效率。始终坚持亲自担任主审法官审理案件,案件审理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坚持司法公正,对每一名当事人均进行判后答疑、明法释理,使每一个案件能够案结事了。经常深入机关业务部门,同自己分管庭室的干警一起研究工作,共同学习讨论法律、法规,立法精神、法律动态,开拓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针,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对重大、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大和人大等领导机关交办的案件,及时与业务庭、合议庭的审判人员沟通、交换意见,督促其在法定期限内审结,确保案件的质量和效率。积极推行司法公开,让当事人享有充分的知情权,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将司法为民方针落实到工作实践中,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力争让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树立廉政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直以来,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按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一是严于律己注意小节。不参与赌博,不弄虚作假。二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参加各项警示教育活动和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认真贯彻执行“一岗双责”和“述职述廉”制度,加强自身和分管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三是严格要求亲属。我没有为亲友在办事或案件方面说情打招呼,与家人亲属之间互相支持,共同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四是遵纪守法作出表率。严格执行《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最高院“五个严禁”、上级法院和本院有关规章制度,自觉约束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