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每周回复》为6月17号—6月26号部分节选。
原文链接:黑车扰乱市场
7月4日,网友在《问政》栏目发帖称:鄂L668A2是过街老鼠,明目张胆沿街揽客,有时与的士抢客,这是一个老玩疾!请有关领导明察。
交通运输局就此问题回复:网友您好:收到您的来帖,我局高度重视,及时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收到网友反映鄂L668A2车辆有时与的士抢客的投诉件后高度重视,迅速组建工作专班,开展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鄂L668A2车主是一位截肢的残疾人,2017年以来该车主驾驶经东风风神牌小汽车改装后的车辆以代驾为幌子长期在我市窗口地段、主要城区道路候客、沿街揽客,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严重扰乱出租车客运秩序,在营运过程中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我局运管部门对次行为开展打击,今年上半年两次暂扣该车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及告诫提醒,运管部门鉴于其残疾的特殊身体状况及家庭的实际困难在其作出承诺不再非法经营的承诺后,两次都未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下一步,我局运管部门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纳入监管范畴,一方面主动积极与残联沟通做该同志的思想工作,劝其退出客运市场,安排相关岗位。另一方面,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发现该车辆参与非法经营,我局将依法依规从重处理。
二、市政道路
原文链接:市政道路
7月6日,网友在《问政》栏目发帖称:网友您好:沿河大道铁路桥下,下雨就淹,路面损坏,每天车辆乱停,行人无法通行,铁路边黄土铺了就不管了,下雨天黄水直流,找哪个部门
住建局就此问题回复:网友您好:收到您的来帖,我局高度重视,及时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现场实地勘察、电话与您联系及走访周边环卫工人、居民了解情况。沿河大道铁路桥分为3孔,中间孔为机动车道,两边孔为非机动、人行道。因为道路建设等原因,铁路桥下路面是周边道路最低处,下雨时周边道路雨水均往桥下面流,在铁路桥两边非机动车道孔两端,分布了4个下水道井盖,但是未设置雨水箅子,在下雨时,下水道井盖上小孔排水量较小,造成积水。非机动车道内也经常有社会车辆违停,影响非机动车辆和人员通行。目前将沿河大道铁路桥非机动车道积水问题已列入2019年背街小巷治理项目,疏通下水道,安装雨水箅子。并将西北侧路口井盖换成五防(防盗、防响、防位移、防滑、防坠落)井盖,在灾害性大暴雨的时候及时将井盖打开,加快排水速度,减少积水深度。计划在2019年8月底前完成此处背街小巷治理项目。考虑到如果铁路桥中间机动车道如果出现多车交通事故,两边非机动车道要作为应急车道使用,不便安装拦车杆(墩),将汇同交警、城管对此路段违停采取处罚、清障措施解决非机动车道通行不便的问题。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您后续有任何问题您可以与0715-5359180取得联系,我们会第一时间解决您的问题。
三、交通违章
原文链接:交通违章
7月8日,网友在《问政》栏目发帖称:7月4日,收到短信通知,2019-07-0211:07在湖北省107国道1354KM,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的违法行为(记6分)。请于收到本告知之日起30日内接受处理。 7月6日,又收到短信通知,2019-07-0214:07在湖北省107国道1354KM,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的违法行为(记6分)。请于收到本告知之日起30日内接受处理。 一天发生的行为为什么分两天通知?同一天同一地点处罚两次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
交警大队就此问题回复:交通违章的录入是按电子设备采拍,人工审核的方式录入的,而这个审核也是按时间顺序,并不是同一台车当天有几个违章就得把这台的违章记录录入完再录其它车,而一个小时内,全市所有交通设施拍摄的违章数据是以万计的,楼主同一天的违章,间隔近三小时,人工一一审核后,根据所需时间,第二天才收到通知都是正常的。
同一天同一地点,只要不是同一时间,不属于系统故障重复录入,那么只要司机朋友触犯交通法律法规,违章多少次就会被系统抓拍多少次,并处罚多少次。交管部门违章录入都是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来执行的,望广大司机朋友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文明守法好司机。
本次《每周回复》为7月1号—7月8号部分节选。
(编辑 聂燕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