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赤壁消息(记者 聂燕婷 通讯员 任立文 徐瑜)“太感谢你们了,没想到你们能很快帮我挽回损失,等房子装修好了,接你们来家里坐坐……”张女士在电话里激动地说。因急需装修,张女士在本市某家俱卖场交付房屋装饰装修材料定金及订金3.7万元。事后思虑再三,觉得过于唐突,请求退还定金及订金,多次与卖场交涉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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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受理此投诉。根据《消法》、《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民法通则》、《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该局向家俱卖场联盟商户做好法律相关条款宣传,通过与其反复沟通协调,张女士获退款2.5万元,另两项1.2万元由张女士继续在其店消费,此消费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定金与订金要区别开来,定金具有担保性质,属双方行为,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同时,消费者一定要理性消费,切忌盲目消费。
(编辑 徐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