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发布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今天(14日)下午15点,《湖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新闻发布会》举行。

《规划》围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生产环境、农村社会文明、治理方式、农村居民收入等内容设置了26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4项,预期性指标22项。

《规划》准确把握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提出了湖北乡村振兴“65432”重大行动:产业兴旺六大行动,生态宜居五大行动,乡风文明四大行动,治理有效三大行动,生活富裕两大行动。

行动确立了一系列具体目标:

产业兴旺有六大工程,其中建设50个省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打造10条千(百)亿元特色农业产业链;建设20个省级以上全域旅游示范区;实现农村电商规模过千亿生恋宣居有五大行动,其中建成省级生态村1500个;建设2000个关丽乡村;建成20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

乡风文明有四大行动,其中保护和改造100个特色文化村和50个少数民族特色村镇;重点保护100个传统村落。

治理有效有三大行动,其中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过5万元的村达到60%以上;“雪亮”工程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

生活富裕有两大行动,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过2万元;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口覆盖率达到93%。

同时,根据不同时间节点确定了不同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愿景:

到2020年,全省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走在中部前列,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

到2022年,乡村振兴取得深入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

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强省全面建成。

来源:湖北日报

记者:孙勇


(编辑 雷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