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研学《刑事诉讼法》 提升能力促履职

“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完善了监察机关移送案件的衔接机制,包括监察调查与审查起诉的衔接,以及留置与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衔接等,让‘法法衔接’更加顺畅有效……”

1月24日,《人民日报》全文刊发了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全文一经发布,赤壁市纪委监委第一时间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习研讨,通过业务骨干对刑事诉讼法新旧条款进行逐条对照解读,帮助纪检监察干部准确理解和把握刑事诉讼法的内涵和要求,更好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刑事诉讼法知识与纪检监察业务息息相关,作为一名纪检监察新兵,必须认真学习监察法和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补齐业务能力短板,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既懂纪又懂法的纪检监察干部。”赤壁市纪委监委年轻干部程诚表示。

近年来,赤壁市纪委监委始终把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法治素养和实践能力摆在首要位置,积极构建“班子领学、骨干讲学、全员研学”三位一体的学习体系,通过集中培训、举办座谈、交流研讨等方式,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接受纪法教育,着力提升法治素养和实践能力。此外,还积极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以案释法、以听促学,一方面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以案为鉴,守住廉洁自律底线,坚决做到担当尽责、秉公执法;另一方面依托法院庭审的特殊平台,促进纪检监察干部提升法治思维,强化证据意识,提高办案质量,增强依纪依法惩治腐败的能力。

据了解,2018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共开展学习培训5期,培训376人次,旁听庭审4场,参与旁听240人次,取得良好学习效果。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的‘纪律部队’,对党纪法规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强调,“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将学习作为立身之本,不断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本领,在学思践悟中锤炼法治思维,坚决落实纪法衔接、执纪执法贯通的新要求。”(李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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