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15日起,赤壁这些路段将启用电子监控违法抓拍系统!

各位司机朋友


注!意!啦!


为加强城乡道路交通管理,有效提升赤壁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保障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有序,决定启用以下道路电子监控违法抓拍系统,对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处罚,并于1月15日正式启动

★电子监控违法抓拍系统设置地点 ★

1、羊羊公路柳林村委会路段1套,抓拍机动车超速行驶;羊羊公路国道路口、咸赵线S319省道路口各1套,抓拍违反禁止通行的货车;

2、赤嘉公路周画路学校路段1套,抓拍机动车超速行驶;

3、陆水湖大道北站路口2套,抓拍机动车违停、逆向行驶;

4、新店镇四化路路段2套,抓拍机动车违停;

5、武深高速皮家岭隧道路段2套,抓拍机动车超速行驶。

划重点

01

机动车违停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02

机动车超速行使的处罚


     设置道路电子监控违法抓拍系统抓拍超速的路段皆未限速50公里以下的路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5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1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3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500元罚款;

03

机动车逆向行驶的处罚


     汽车逆向行驶是道路交通中比较严重的一种主观违法行为,轻则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重则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甚至造成车毁人亡的恶性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逆向行驶的罚款20元以上至200元,并扣3分。

04

违反禁止通行的货车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各位老司机


开车走这些路段的时候就要注意喔!


严格遵守法规,文明行车!


也是给你和家人一个的安全保障!



(编辑 舒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