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委各部办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强城市文明建设,树立良好社会风气,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市文明委经广泛征求市民和相关部门意见,结合赤壁实际,研究出台了《赤壁市民公约》《赤壁市民行为规范》。
赤壁市民公约
爱党爱国,爱我赤壁;
遵纪守法,严以律已;
崇德向善,弘扬正气;
诚实笃信,修身明礼;
爱岗敬业,勤奋学习;
敬老爱幼,和睦邻里;
崇尚科学,移风易俗;
垃圾分类,保护环境;
健康生活,乐于奉献;
开放包容,合作共赢。
赤壁市民行为规范
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
不乱贴乱画,不乱设摊点,
不损坏公物,不打架骂人,
不违规停车,不乱穿马路,
不冲闯红灯,不涉黄赌毒。
此次广泛开展《赤壁市民公约》《赤壁市民行为规范》宣传活动,既是提升县域文明指数、创建文明城市的现实需要,更是倡导市民自觉培养文明习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的主要落点。公约、规范从贴近居民日常生活的行为入手,时刻提醒大家文明就在举手投足间。各地各单位要采取专题学习,制作宣传橱窗、展板、粘贴画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宣教活动,营造浓厚氛围,提高知晓率,引导人们自觉做良好道德风尚的践行者,做社会文明进步的推动者。
赤壁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