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装、增容用电业务办理流程

(一)高压客户:

1.业务受理→2.用电现场勘查→3.制定及答复供电方案→4.确定及收取业务费用→5.受电工程设计审核→6.受电工程中间检查(起草协商供电合同)→7.受电工程竣工检验→8.签订供用电合同→9.安装订量装置(装表)→10.送电

(二)低压非居民客户:

1.业务受理→2.用电现场勘查→3.制定及答复供电方案→4.确定及收取业务费用(起草协商供电合同)→5.受电装置竣工检验→6.签订供电合同→7.装表接电

(三)低压居民客户:

1.业务受理→2.用电现场勘查→3.制定及答复供电方案→4.确定及收取业务费用→5.签订供用电合同→6.装表接电

以上流程中,高压第8、9环节为并行,低压非居民第5、6环节为并行,低压居民第4、5环节为并行。


客户申请资料

(一)高压客户:

1《用电申请登记表》。登记表需加盖单位印章。

2.用电单位证明:

①企(事)业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②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用电项目批准:

①政府职能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批文复印件;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③属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客户,应提供环保主管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意见。

4.用电需求资料:

①《客户用电设备清单》。设备清单需加盖单位印章;②大型商业、办公、住宅项目的《规划总平面布置图》。其中应标明占地面积、建筑楼层及各种不同用途的建筑面积(居民小区应注明住宅户数、单元面积)、配套水泵、电梯、公共照明设施用电容量等数据。

(二)低压非居民客户:

①用电申请登记表;②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③属政府监管项目的,应提供政府职能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批文复印件;④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或房产证明;⑤《客户用电设备清单》。设备清单需加盖单位印章。

(三)低压居民客户:

①用电申请登记表;②房屋产权所有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或直系亲属证明,如户口本);③房屋产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如暂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应取得以下等证明文件之一:a.房产局开具的临时证明;b.房产局认可、备案的购房协议;c.遗产公证;d.新建房屋时国土、规划部门有效报批文件和手续,批文应与户主名称一致;e.如属于部门公房,则需提供房屋产权部门加盖公章的公房使用证及户主身份证件复印件;f.新建小区批量新装可由房地产公司统一出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