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视 I 赤壁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启动啦!这些要求要搞清•••

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推进会

云上赤壁消息(记者 李瑞丰)10月22日下午,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动员暨培训会召开,会议动员全市上下统一思想,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盛文军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子恒主持会议,市领导方高文、易靖、程伟参加。

▲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动员暨培训会现场

会议指出
要准确把握新任务新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此次村(社区)“两委”换届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后,在城乡基层组织中开展的首次集中换届,承担着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向深入、落到基层的重要任务。做好这次换届选举,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夯实基层组织基础的内在要求,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坚强保证,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稳固基层政权的必然要求。全市上下要深入分析形势,明确任务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这次换届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优秀人才选进村(社区)“两委”班子,进一步激励村(社区)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盛文军作动员讲话

会议要求

要把握质量标准,从严选优配强“两委”班子。要坚持党对换届工作全程把关定向,根据省委、咸宁市委要求,严格对换届方案、人选质量、资格联审、组织考察、换届流程等工作进行把关。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把握好“三个重点”。

一要坚持选人标准,首要的是政治标准。在具体工作中要把握好立“高线”、明“下线”、守“底线”;

二要拓宽来源渠道。农村要注重从村乡土能人、村医村教中“选”,要大力实施农村本土人才回归工程。社区要注重从居住在本社区的网格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毕业生中选拔“两委”成员力度;

三要优化班子结构。继续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进一步优化村(社区)“两委”副职队伍结构,重视培养女干部。要坚持依法依规,深入组织发动,充分发扬民主,妥善做好选后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要全面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换届圆满成功。村(社区)换届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和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环节多。各乡镇(办)党委要坚持从严从实、落细落小、有力有序,确保换届工作既稳又好、扎实推进。要落实领导责任。实行市镇村(社区)三级联动抓换届的责任体制和工作机制;要严肃换届纪律。严明纪律规矩,开展谈话承诺活动,加强防范监督;要加强督促指导。建立市级领导村(社区)换届工作联系点制度,各乡镇(办)党委要选派精干力量驻点指导;要加强舆论引导。多渠道、多途径宣传换届工作的重大意义、政策法律法规、操作流程、换届纪律等。按照党中央有关精神和省委、咸宁市委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换届圆满完成。为奋力谱写新时代赤壁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处副处长程友兵对参会人员进行了业务辅导。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各乡镇(办)、沧湖开发区、蒲纺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党委组织委员、民政办主任参加会议。

赤壁村(社区)换届

“十个严禁”“四个一律”要求
                                 

十个严禁

1.严禁以暴力、威胁、恐吓、欺骗等手段,妨害党员或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严禁通过吃请、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各种礼品,以及采取口头承诺选举后给予某种利益等形式搞拉票贿选活动。

3.严禁利用宗族、宗派、宗教以及黑恶势力、境内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换届工作。

4.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为参选人谋取职位说情、打招呼,对村“两委”换届工作施加影响和干扰。

5.严禁以毁损、抢夺票箱、伪造选票、虚报票数、冲击选举会场、伪造选举文件、篡改选举结果等违法手段破坏和妨害换届选举工作。

6.严禁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煽动群众上访闹事、挑拨宗族关系制造事端等不正当活动。

7.严禁简化、更改法律法规规定的换届选举程序和步骤,走捷径、搞变通。

8.严禁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或对检举、举证、控告换届选举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9.严禁村(社区)“两委”利用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滥发奖金、补贴或纪念品,私分公款公物,擅自处置、侵占集体资产,或违反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各项规定。

10.严禁换届结束后拒不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不移交印章、账本、档案、集体资产等,影响新一届村“两委”班子正常开展工作。

四个一律

1.对违反上述换届纪律的,无论什么单位、什么人,一律严肃查处。特别是对贿选行为和利用宗族、宗派、宗教以及黑恶势力、境内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换届工作的,要严厉打击,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2.对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律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

3.对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或指使他人干扰、破坏村“两委”换届选举的,一律从严从重处分。

4.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指导不力,把关不严,对违法违纪行为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实行责任追究。


(编辑 徐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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