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赤壁消息(通讯员 马景春 余强)到餐馆消费,无端多出16元所谓“茶位费”,对此,消费者表示不理解。近日,通过赤壁市工商局蒲圻工商所的成功调处,某餐馆当场退还了消费者刘先生16元“茶位费”,消费者表示很满意。
当天,消费者刘先生请朋友在某餐馆吃饭,共消费1037元。然而在结账时,发现收费账单上收取了16元的“茶位费”,对于这笔无端增加的费用,刘先生一头雾水。于是,他投诉到了蒲圻工商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到现场了解情况后,指出了餐馆在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不经消费者同意而收取的“茶位费”是不合理费用。
随后,蒲圻工商所执法人员责令该餐馆负责人要履行告知义务,将相应收费项目事先详细告知消费者,退还不应收取的16元“茶位费”,并向消费者道歉。刘先生对此调解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编辑 雷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