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超良:抓好乡村振兴规划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10月11日,省委书记蒋超良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审议通过《湖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湖北省市县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湖北省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推进全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听取迎接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有关情况汇报、2018年第二批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会议指出,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大力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要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不断提高农业经营效率;建立完善农民与产业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农民长期、稳定受益;大力实施“三乡工程”,走好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建立健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机制,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坚持把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机结合,提升贫困群众稳定脱贫能力和乡村可持续发展能力。

会议强调,要切实抓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注意处理好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增强群众获得感和适应发展阶段的关系;要守住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不变、耕地面积不减、粮食生产能力不弱化、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提脱离发展实际的目标。要狠抓规划落实落地,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农村安全饮水、“厕所革命”和人居环境改善,加强项目谋划,补好基础设施短板;加大农村公共服务投入,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严格考核,防止规划执行中出现“两张皮”现象。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履行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体责任,确保乡村振兴不断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会议指出,打赢脱贫攻坚战,关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乎我们党的初心使命,意义重大。要通过修订完善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进一步压实全省市县两级脱贫攻坚责任,决不能出现责任盲区、工作盲点;加强作风建设,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准确;运用好考核成果,坚持较真碰硬,严格考核奖惩,严格执纪问责,确保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经得起人民、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会议强调,党中央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是对各级党组织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的再监督,是对我们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坚决维护”的具体检验,是对我省脱贫攻坚作风、成效的全面体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的重大意义,把专项巡视作为我们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的重要机遇;增强政治自觉,按照要求全力做好对我省巡视的配合和服务保障工作;严肃政治纪律,坚持实事求是,严禁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不断提升我省脱贫攻坚工作实效。

会议强调,做好网络安全工作,事关意识形态安全,事关政治安全。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毫不动摇坚持党管互联网,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对互联网规律的把握能力、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要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以“零容忍”的态度管控网上有害信息;省网信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抓好网络安全工作的整体合力。

会议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抓实抓好省级环保督察,下大力气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要深化对开展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持续传导整治压力,切实推进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攻坚行动落地见效;对破坏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要加大打击、查处和处罚力度;要强化责任追究,对专项整治工作措施不力、避重就轻、敷衍塞责的,一律严格追责问责。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记者 张晓峰 周呈思)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 周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