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收听收看省第三环境保护督查组督查咸宁市情况反馈视频会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2018年4月14日至5月6日,湖北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咸宁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18年6月22日向咸宁市委、市政府反馈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