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咸宁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的公告

根据《湖北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湖北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定于2018年4月14日至5月6日对咸宁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督察组将公开受理有关环境保护及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并接受群众对督察工作的监督。举报电话0715-8908156(08:00-20:00);投诉信箱:咸宁市10089号信箱,邮编:437100。


(编辑 舒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