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赤壁消息(记者 胡阳 通讯员 汤葵 谢槿)12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赴鄂司法责任制改革调研组组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案管办副主任刘志远一行来赤壁市人民检察院调研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金鑫,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闫利国,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堂庆,赤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江斌等参加。
刘志远(右二)一行来赤壁市人民检察院调研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
刘志远一行先后参观考察了赤壁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赤壁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实地了解赤壁市人民检察院在推动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刘志远在赤壁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考察
座谈会上,市人民检察院向调研组汇报了司法责任制改革情况。赤壁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咸宁市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示范院,一年来,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人员分类定岗、办案组织建设、业务线上运行等工作稳步到位;权力清单落实、领导干部办案、检察官业绩考核等工作探索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有力推动了检察工作励精图治,跨越发展,今年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调研座谈会
刘志远充分肯定了赤壁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取得的成效。指出,赤壁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抓铁有痕,踏石留印,规定动作不走样,创新动作有特色,突出了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优化了办案组织,提升了办案效能,改革成效明显,助推检察工作大发展,展现了“湖北南大门”基层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刘志远要求,赤壁市人民检察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把落实司法责任制作为长期任务,不断深化细化措施,打好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攻坚战,切实把中央和上级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引向深处,为全国基层检察机关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新鲜经验。
(编辑 吕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