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启示录


基本情况:

云上赤壁消息(通讯员 张薇)2017年8月15日,王某驾驶鄂L6W093号车由赤壁市一桥路口方向往市河北大道周画路口方向行驶,20时55分许行至赤壁市河北大道德和医院路段时,王某驾车遇前方行人横过公路,突然向左侧变道避让,变道过程中与后方正常行驶的由黄某驾驶的鄂L6736F号二轮摩托车发生刮撞,导致黄某二轮摩托车失控撞向中央隔离护栏,造成黄某受伤经送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

当事人王某驾车疏忽大意,未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行驶,且驾车变更车道时影响了相关车道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

违反法规:

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应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安全启示:

赤壁交警提示:机动车驾驶人平时开车如果有:疲劳驾驶、驾车时吸烟、打手机、聊天、低头捡东西、看车载电视等这些行为的,一定要改掉。摩托车驾驶人必须佩戴安全头盔,摩托车、电动车一律在最右侧车道行驶。都知道酒驾猛于虎、冲动猛于虎、违法猛于虎,但很多人不知道,“小动作”也是一头斑斓猛虎。平时它就藏身于我们的坏习惯当中,一旦遭遇险情,它就会跳出来“吃人”。为了您和他人的家庭幸福,请您把控好手中的方向盘,集中注意力,开好安全车、文明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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