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湖北省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

 湖北省物价局29号发布消息,为推进医药价格改革,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难题,明天(7月31号)起,我省黄石、十堰、荆州、宜昌等10个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同步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自此,湖北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以药补医”机制告别历史舞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新框架基本建成。    

湖北省于2012年开展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先后在全省县级公立医院和鄂州、武汉、襄阳三个试点城市公立医院组织实施。这次全面推进城市公立医院价格改革,通过综合运用价格调控等措施,实现了控费、补偿、医保 “三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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