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被忘却的徐玉玉:被一个电话骗走9900元学费,郁结于心离世

 

 

  今天(6月27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山东“徐玉玉案”在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2016年8月,刚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山东临沂市高三毕业生徐玉玉接到诈骗电话,被告人陈文辉等人以发放助学金的名义,骗走了徐玉玉全部学费9900元,徐玉玉在报警回家的路上猝死。下午3点46分,审判长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被告人陈文辉、郑金锋、黄进春、熊超、陈宝生、郑贤聪、陈福地等人交叉结伙,通过网络购买学生信息和公民购房信息,分别在海南省海口市、江西省新余市等地,冒充教育局、财政局、房产局工作人员,以发放贫困学生助学金、购房补贴为名,以高考学生为主要诈骗对象,拨打电话,骗取他人钱款,金额共计人民币56万余元,通话次数共计2.3万余次,并造成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高考学生徐玉玉死亡。

 

  被告人陈文辉供述,2016年6月至8月,他们通过腾讯QQ、支付宝等工具从另案处理的杜天禹处购买非法获取的山东省高考学生信息10万余条,并使用上述信息实施电信诈骗活动,其中就包括徐玉玉的个人信息,通过海量拨打电话,找到了徐玉玉,之后冒充教育局、财政局工作人员,以发放贫困生助学金为名,骗取了徐玉玉学费共计9900元。除徐玉玉外,这七名被告人还骗取了山东、福建等地多名高考生的钱款。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文辉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电信诈骗,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文辉以非法方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触犯《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公诉人当庭出示了相关证据,诉讼各方的焦点是被告人的诈骗行为与徐玉玉的死亡是否有因果关系。公诉机关出示的徐玉玉死亡原因分析意见书证实,徐玉玉系被诈骗后出现忧伤、焦虑、情绪压抑等不良精神和心理因素的情况下发生心源性休克;行心肺复苏后继发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而辩护人则认为,现有证据不能确定徐玉玉的死亡与被告人的诈骗行为有因果关系,即便有因果关系,徐玉玉的死亡也是多因一果,不能将责任全部算在被告人身上。临沂市公安局法医和两名法医学专家就徐玉玉死亡原因出庭结合徐玉玉被骗前身体状况,被骗后的异常情绪及医院的抢救病历等综合分析,认为徐玉玉死于心源性猝死,与徐玉玉被诈骗之间有因果关系。

 

  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被告人的诈骗行为与徐玉玉的死亡是否有因果关系、7名被告人在整个共同诈骗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诈骗数额和拨打电话次数的认定,是否具有自首情节等焦点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

 

  法庭辩论结束后,各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均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亲属、新闻记者、群众代表、高校学生旁听了此次庭审。


延伸阅读

 

被骗走9900元学费,郁结于心离世

 

  徐玉玉的单纯和不经世事,再加上之前的确曾接过真的助学金发放的电话,让她对骗局毫无戒备。

 

  去年8月19日下午4点30分许,她接到了一通陌生电话,对方声称有一笔2600元助学金要发放给她。在这通陌生电话之前,徐玉玉曾接到过教育部门发放助学金的通知。“18日,女儿接到了教育部门的电话,让她办理了助学金的相关手续,说钱过几天就能发下来。”徐玉玉的母亲李自云告诉记者,由于前一天接到的教育部门电话是真的,所以当时他们并没有怀疑这则电话的真伪。

 

 

▲手机上的号码,就是当时骗子用的(图片来源:沂蒙晚报)

 

  据李自云回忆,骗子让女儿在20分钟内赶到ATM机旁,并称通过ATM机就可拿到这笔助学金,“女儿当时没有怀疑,抓起家里的雨披,骑着车就去了附近的一家银行。”

 

  根据李自云的讲述,徐玉玉到银行后,按照电话中那人的提示,在ATM机上进行了一番操作,但并未成功。骗子又问她身上是否有其他银行卡,徐玉玉身上刚好装着交学费的银行卡,里面存有1万块钱,她就把这事给对方说了。接着,对方称那张交学费的银行卡还未激活,要她通过ATM机取出9900元,通过这种方式激活银行卡,再把钱汇入指定的账号,还声称会在半个小时内,把这9900元连同助学金的2600元一起重新汇回来。徐玉玉没有怀疑,按照骗子说的完成了操作。过了一会,徐玉玉开始意识到有些不对,便给对方打电话,谁知电话那头已经关机。

 

▲徐玉玉给骗子汇款的单据(图片来源:沂蒙晚报)

 

  徐玉玉多么希望对方能如其承诺的那样,把钱再汇回来。此时,天空已经下起大雨,徐玉玉一个人苦苦地等着,她在等待奇迹的发生,然而半个小时过去了,徐玉玉绝望了……

 

  一万块钱对于很多家庭可能并不是大事,但在徐玉玉心里,母亲腿部残疾无法工作,父亲在外打零工挣钱,平均一个月只有三四千的收入,每个月刨去一家人的开销,已所剩无几,一万块钱意味着父母要省吃俭用大半年才能凑出来。

 

  19日晚上7点半左右,徐连彬和女儿来到当地派出所,民警记录完案情后,就让他俩先回去。

 

  “从派出所出来之后,我骑着三轮车带着闺女,走了还没几分钟,我寻思着刚下完雨有点凉,想叮嘱她穿上外套,结果一回头发现闺女头一歪,倒在车上,不省人事。”徐连彬告诉记者,他赶紧停车,“我一抱她,发现身子都软了,赶紧拨打了120。”后来经过医院一系列抢救,虽然暂时保住了生命,但仍未脱离危险。到21日晚上9点30分左右,徐玉玉最终离世。

 

徐父:等案子判了,我才能重新开始

 

  小编了解到,徐玉玉的离世被媒体揭露后,立即引发全国群情激愤,有关部门遂作出反应,侦破工作最终由公安部直接挂牌督办。

 

  去年9月30日,最高检发布消息称,临沂罗庄区检察院对该案犯罪嫌疑人陈文辉等7人,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去年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电信网络诈骗致人身亡或精神失常,将从重处罚。明确了达到相应数额标准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酌情从重处罚”的10种情形,其中包括,“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以及“以赈灾、募捐等社会公益、慈善名义实施诈骗的”等。

 

  上述意见指出,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以上的,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3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万元以上的,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据此前报道,毫达(四川)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学博士、律师孙顺发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虽然“徐玉玉案”的涉案金额才9900元,但它对社会造成的影响恶劣,且受害人后来死亡,所以量刑可能会比较重。

 

  至于是否会判死刑,孙律师认为,6名犯罪嫌疑人在实施诈骗行为和1名犯罪嫌疑人出卖公民个人信息前,主观上是想实施诈骗获得不当利益,并不能推断实施诈骗后,会导致徐玉玉死亡,所以没有剥夺徐玉玉生命的主观故意。从这点来说,法院可能不会判处死刑。

 

  孙律师同时表示,依据该案造成的巨大恶劣影响,我个人推测,法院在对主犯判处时,量刑应该不会低于7年,甚至可能达8年。”

 

  据报道,今年春节至今,徐玉玉的父亲徐连彬只打了一个月的零工,外欠28万,但无心工作。他表示,“等案子判了,我才能重新开始。”

 

  徐玉玉生前虽然没有告诉父亲自己理想中的职业,但她已经规划好自己的人生:考研、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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