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喜迎党代会,荆楚新跨越”系列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举措及成效。
省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薛红文介绍,2012年6月省第十次党代会召开以来,截至2016年底,全省查处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1314个,处理149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20人,实施经济责任问责3232人。对省地税局、洪山区等党组织和纪检机构原主要负责人严肃问责,给予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在全省产生了一定的震慑作用。
同时,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强明察暗访,严肃查处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截至2016年底,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503个,处理2408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610人。
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截至2016年底,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424253件(次),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2740人,立案审查厅局级干部274人,县处级干部2923人。同时,为8826名干部澄清是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并加强反腐败追逃追赃,追回4名“百名红通”人员、40名其他外逃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