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4日,市委书记江斌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咸宁市委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突出问题调研督办会和信访、维稳工作突出问题调研督办会议精神。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以及市直有关部门领导列席会议。会议就我市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和信访维稳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会议指出,2017年是政治年,我们党和国家先后要举行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纪念建军九十周年、“七七事变”80周年、南京大屠杀80周年、厦门金砖峰会、第13届全运会、香港回归20周年等一系列重大活动,我省也要举行第十一次省党代会。这些活动和会议的举行既是对我们公共安全工作的挑战,也给予了我们公共安全工作的机遇。因此,我们要超前谋划这些重大活动和会议期间的我市公共安全工作,制订工作方案,提升维稳安保等级,确保全面实现省委书记蒋超良同志提出的“六个严防发生”的工作目标。
会议要求,一是要强化维稳信息预警研判,全面把控维稳风险点。要严格落实维稳信访信息研判和报送制度,坚持“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大事快报”,坚决防止瞒报、漏报、错报和迟报现象的发生。二是要强化领导接访和包保稳控。要安排市级领导到群众信访接待服务中心定点接访,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要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对各级排查梳理出来的信访突出问题全部落实包案市级领导,包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三是要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要按照“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要求,对房地产纠纷、农民工讨薪、涉法涉诉等重点领域问题和可能进京上访重点人员再次进行深入排查,并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化解方案,明确化解方法、责任人、化解时间,坚决把纠纷化解在本市。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省委书记蒋超良提出的“六个严防发生”的工作要求,主动靠前指挥,带头落实责任。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的责任意识,真正把公共安全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实际效果上。
会议要求,要按照咸宁市的统一部署,在我市迅速开展“保平安大整治”活动,重点开展社会治安、安全生产、交通安全、食品药品安全、校园安全、网络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公共安全问题。一是要严格执法,重拳出击。要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铁的手腕抓好服务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建设,特别是政法机关要按照《全省政法机关服务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建设若干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开展优化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行动。同时,要深入严厉打击影响和破坏经济发展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反复检查,严厉问责。要组织职能部门对公共安全工作进行突击检查、拉网检查,定期与不定期检查要相结合。要严格执行工作问责制度,对违反制度和工作不力的,将严厉问责。三是广泛宣传,全民参与。要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广泛开展公共安全宣传活动。要把大整治活动开展到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家庭,真正实现全民知晓、全民参与。四是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目标实现。要构建“保平安大整治”活动长效机制,坚持定期不定期开展公共安全专项活动,确保“六个严防发生”工作目标全面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