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城区道路货车限行管理的公告

为保障城区道路畅通,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我市于2012年5月起,对货车进入城区道路实行限行,现为进一步优化城区交通秩序,特重申如下:

一、限行时间:早6:00-晚10:00;

二、限行路段:河北大道、陆水湖大道、东洲大道、瑞通大道、沿河大道、蒲圻大道、金鸡山路、车站路;

三、确需进入城区的货运、施工车辆,需提前到交警部门申请办理临时通行证,在规定的路线和时间内通行,并将货物装载牢固,不得抛洒、污损路面;

四、上述限行路段均已设立交通禁令标牌和电子警察监控设备,交警部门将对违法进城货车录入交通违法处理系统,对违法驾驶人依法进行处罚并记分。

特此公告

赤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