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污染,保护长江” 湖北出六大硬招

“保护长江关键在行动。”5月10日,在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专题调研座谈会上,李鸿忠强调,湖北必须以雷霆之势,在全省迅速开展“查、关、治、罚、复、退”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形成治理污染、保护长江的强大声势。

李鸿忠表示,“只要我们在‘查、关、治、罚、复、退’上下大力,用重拳,出硬招,长江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就一定能取得实效,长江黄金水道就一定能发挥出巨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真正成为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

 措施一:“查”

对于黑码头、黑沙场、乱排污等突出问题,容不得再稳一稳、再缓一缓,容不得再温和了。要全面摸清非法采砂、非法排污、非法采矿等危及长江生态环境的底数,迅速开展环保执法检查、环保隐患排查、违法排污调查。

  措施二:“关”

要立足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痛下决心关闭陈旧落后思想,做到与时俱进、与势俱进;痛下决心关停排污不达标企业,对在建环保不达标的企业,该停的停、该关的关,对已建成投产的非法排污企业特别是对环境影响大的企业,坚决关,决不含糊,决不手软。有的项目过去尽管通过了环评,省里也立了项,投入了大量资金,但是对长江生态环境构成威胁,不符合“大保护”要求,我们要痛下决心,果断关停治理。赔钱总比赔上一条长江好,几个亿有账可算,长江是无价之宝。各地此类项目都要痛下决心,迅速关停,没有商量余地。

  措施三:“治”

治水、治岸、治山、治人、治企,最后要把落脚点放在治人、治企上。过去,我们环保工作措施不少,但效果不好,主要原因是治人、治企不到位,违法违规责任没有刚性兑现,导致工作拉不开栓。一些企业和相关人员自以为有“背景”,违法违规排污,甚至对抗执法,把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视同儿戏。对此,我们必须郑重严重讲透:我们更有“背景”,就是党和人民,就是保护长江的历史责任。有党和人民作坚强后盾,环保工作就无所畏惧、所向披靡。要真正狠起来,对非法排污企业动真格,依法打击,重拳出手,依法追究涉事企业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措施四:“罚”

对于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的企业、人员和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决不能以钱代罚,决不能以罚代刑、决不能以罚代管代治。在实施经济处罚的同时,该关停的必须关停,该追究法律责任的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措施五:“复”

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继续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大治水、治岸、治山力度,统筹岸上水下,大力推进绿色港口建设发展,促进岸线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千方百计恢复自然生态,恢复环境原貌。

措施六:“退”

要坚决退出不适宜沿江布局的产业项目。长江沿线地区要根据主体功能区定位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开发强度,提高招商引资准入门槛,以生态环境为尺子,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税收再高也不能要。长江沿线化工企业要逐步后靠,大力发展生态替代性产业,形成科学合理的生产力空间布局,腾出空间建设长江生态廊道。

    来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