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法院积极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创新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纠纷解决方式的多元需求,适应纠纷的多元属性,赤壁法院转变纠纷解决理念,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3月29日下午,赤壁法院召开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座谈会,邀请市人大、政协、市委政法委、政府办、总工会、民政局、卫计局等13家单位以及6家乡镇办、部分人大代表,共同探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会上,赤壁法院就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工作目标、模式、方式以及要求等方面提出了初步构想。法院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采用“请进来,走出去”、诉讼和非诉相结合的模式,以搭建调解工作平台、设立法官工作室为载体,实行审判工作拓展和前移,为人民群众化解纠纷提供更多选择和便利,为我市平安创建创造良好氛围。

肖创彬院长提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中共中央为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而提出的解决社会矛盾的新举措和新要求。通过赤壁法院前期的有益探索,证明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能有效发挥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或团体以及基层组织在各自领域或地域的特长和优势,既降低了解决纠纷的成本,又提高了解决纠纷的效率,甚至还增强了解决纠纷的效果,是一种广受当事人欢迎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也是创建平安、和谐赤壁的迫切需求。

研讨中,与会代表结合本单位实际就如何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展开深入探讨。

建议:要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让社会大众知晓、理解非诉调解的意义。要建立严格的选拨制度和合理的考评机制,业绩考核中可实行积分制,物质奖励与荣誉奖励相结合。

畅谈组建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的感受:近年来,2011年市卫计局与司法局联合成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后,采用医院内部调解、人民调解与司法局联合调解的方式,年均调解医患纠纷60多起,起诉到法院的医患纠纷案件年均10件以下,比未成立调解组织时显著下降。

建议:婚姻家庭纠纷可与民政辅导室相结合,适时考虑让志愿者参与调解。

建议:不同类型案件要用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调解,可按专业分类建立调解人员数据库。

认为:在基层设立法官工作室有利于就地化解,建议整合律师资源,为弱势群体、贫困人员提供司法服务。

建议:调解员培训要专业化,最好通过测试持证上岗;法官工作室设立后,要做好接访、回访、下访工作。

代表们纷纷献言献策,大家一致认为,建立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以及缓解法院“案多人少”压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并表示将大力支持与配合法院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市政协副主席万子贤从三个方面对法院多元化解纠纷工作作出指示,他强调,此项工作是一件好事,法院构建多元化解纠纷平台有利于多方位推进矛盾化解,更有利于减轻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成本,高效快捷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法院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担当作为;这也是一件难事,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以及利益格局不断调整,社会矛盾纠纷处于高发时期,且纠纷主体多元化、利益诉求复杂化、纠纷类型多样化,仅靠法院一家之力是不够的,希望各家单位要据职能支持配合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的开展;这更要当件事来做,要从建平台、建机制、综合考评、信息化手段、办公硬件、政策研究和宣传等方面落实到位。要结合赤壁实际,从制度、解纷主体、平台创建上创新,做出自己的品牌特色。

市人大副主任胡智华强调,一是要提高认识。平安创建,系关我市形象和社会和谐、稳定,希望相关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要站在为群众解困、为领导分忧、为平安创建出力的思想高度,认真搞好这项工作。二是要强化措施,从平台搭建、制度建立、人员配备几方面抓好落实。法院要配备专门人员负责该项工作的指挥、指导和协调,相关部门要选配业务能力强、群众工作经验丰富、品格良好、具有敬业精神的同志主持或参与非诉或诉前调解工作。三是明确责任。首先,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把多元化纠纷解决当作本部门常态性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其次,相关人员思想上不能懈怠,不能流于形式,更不能推三阻四、敷衍塞责。作为监督机关,我代表人大表个态,人大将大力支持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并在职权范围内对该项工作提供帮助,该项工作也将纳入人大监督检查范围。

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是赤壁法院深化司法改革、推进矛盾化解、缓解“案多人少”压力的一项重大举措,有利于减轻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成本,高效快捷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人民法院办案质量,能有效推动法院司法为民工作的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