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热线”:学习《政府投资条例》 更好发挥投资作用

10月21日下午5:00,赤壁市融媒体中心“法治热线”栏目带您走进《政府投资条例》的法治地带。

本期上线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

本期主要内容:政府投资条例

本期节目嘉宾: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 饶华

本期主要内容呈现:

1、什么是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是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条例》规定,不同投资主体在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应依法履行的一个手续,通过项目实施投资主体申请,得到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准的过程叫项目立项。按照《产业结构指导目录》分为:鼓励类、淘汰类、限制类,按照报批程序分为备案制、核准制、审批制。审核批复结束即为项目立项完成。

2、什么是备案制、核准制、审批制?

项目核准或备案主要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从企业投资范围来讲,是指企业在湖北省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企业使用自筹资金建设的项目,以及使用自筹资金并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等资金建设的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在赤壁市内投资的项目都需进行备案或者核准。核准制项目是指项目类型在湖北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内的项目,在核准目录以外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就是备案制项目。

3、什么是《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

这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根据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州)在做好与国务院2016年本目录、湖北省2015年本目录充分对接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研究制定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其中正文部分有九个方面,明确了适用范围、核准依据、产能过剩行业的要求、在线平台作用、核准项目监管职责、核准权限划分要求、生效时限等。

附件部分按照行业划分,明确了农业水利、能源、交通运输、信息产业、原材料、机械制造、轻工、高新技术、城建、社会事业、外商投资、境外投资等12个领域的核准事项和权限清单。赤壁市属于扩权县市,享有市(州)同等的审批权限,对于全国各地来赤壁投资的企业,方便了投资审核。

4、什么叫“零见面”审批?

现在是互联网时代,项目申报在网上即可办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正式运行的通知》文件要求,自2017年2月1日起,除涉及国家秘密项目外,发改局项目服务窗口的项目受理已全部通过在线平台办理,我们和项目单位之间的业务办理就实现了“零见面”。为打造赤壁一流的营商环境,我们对原备案制法定3个工作日、核准制法定10个工作日全部压缩到1个工作日,为企业大大缩减了前期手续办理时间、减少企业成本。

5、企业投资备案或者核准,如何理解项目备案文件的有效期?

对已备案项目长期未办理后续手续的,备案机关需按程序作出相应处理。根据《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4号)第十五条的规定,项目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项目单位如果决定继续实施该项目,应当通过在线平台作出说明;如果不再继续实施,应当撤回已备案信息。如既未作出说明,也未撤回备案信息的,备案机关应当予以提醒。经提醒后仍未作出相应处理的,备案机关应移除已向社会公示的备案信息,项目单位获取的备案证明文件自动失效。对其中属于故意报备不真实项目、影响投资信息准确性的,备案机关可以将项目列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开。

对于核准文件,文件条款最后一句有明确写到2年有效期,如果项目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6、项目落地后,建设过程中发现物料上涨,那么项目资金调整怎么办?

《政府投资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初步设计提出的投资概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投资估算10%的,项目单位应当向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要求项目单位重新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

《赤壁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27条规定,在建设过程中,因设计变更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的工程造价增加,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按基本建设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变更金额,在项目合同金额10%以上且结算总金额不超过市发改局造价批复的同时,变更金额在50万以下(不含50万以内)的,建设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上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增加。50万以上(包含50万)的建设单位审批后,上报市政府投资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方可增加,结算总造价超过市发改局造价批复的,发改局会同市财政局提出调整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调整概算。

“法治热线”节目播出时间:周四17: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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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通讯员 卢阳

审核:吕蓉

编辑: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