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1、军人、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根据《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关于做好我市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精神,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含消防),特别是边海防官兵、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给予优待。

2、残疾少年儿童入学。要做好残疾少年儿童随班就读、特校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确保有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到95%以上。所有中小学校,必须按赤壁市残疾人专家委员会鉴定的入学安置意见,对相关残疾少年儿童予以安置。

3、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根据“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按要求审核证件和房产资料,接受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学,与其他学生同等对待;不能提供房产相关资料的,由市教育局按照实际居住地情况,安排到尚有接纳能力的学校就读。

4、留守子女入学。原则上在原户籍地学校就近入学。各镇办学校要组织好留守子女入学,各学校要认真采集每个留守子女的基本情况,建立和完善留守子女动态管理档案和帮扶教育体系。

5、贫困家庭子女入学。各校要建立健全资助贫困生入学保障机制,认真核定贫困生对象,落实相关政策,广泛开展助学活动,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时入学。

6、返乡学生入学。因特殊原因需要返乡学生申请在城区公办小学、初中就读的,依照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审核。符合转学条件的,对应服务学校要予以接收,并按照学籍管理要求在学籍系统中申请办理转学手续。

7、外来投资者子女入学。按照本市人民政府有关政策,对外来投资者及高新技术人才子女入学予以优先照顾。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