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破获一起长江流域禁捕重点水域捕鱼案件

长江“十年禁渔”是党中央站在历史和全局的高度作出的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大决策,对于恢复长江流域生态系统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可依然有人为一己私利,置法规和禁令于不顾,日前,赤壁市公安、农业部门破获了一起长江流域禁捕重点水域捕鱼案件。

6月16日0时20分,赵李桥派出所民警巡逻至赵李桥镇雷家桥村徐家路段时,发现一男一女驾驶摩托车从半旗山方向驶来,遂拦停检查,发现二人持有电捕鱼设备和半桶渔获物,涉嫌非法捕捞,随后将二人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查,6月15日23时,王某某骑摩托车带着妻子江某,携带电捕鱼设备到皤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赵李桥镇半旗山村西家庄河段(距离皤河保护区雷家桥港15号界桩沿水泥路往上游309米处河段)。二人在该水域利用电捕鱼设备的方式持续捕捞近1小时,捕获皤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特有保护鱼类宽鳍鱲、中华沙塘鳢、波氏吻虾虎鱼、司氏䱀以及参子鱼、黄颡鱼等各类水产品6.7公斤。到岸后,王某某、江某对在皤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使用电捕鱼设备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6月17日,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依法对王某某、江某使用的电捕鱼设备和非法捕捞地点进行认定,认定二人使用的电捕鱼设备为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工具,非法捕捞地点为皤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属于长江流域禁捕重点水域。当天,王某某、江某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公安部门立案侦查,目前该案已侦办终结,进入移送起诉阶段。

赤壁市公安、农业部门提醒广大群众,莫为蝇头小利以身试法。同时,两家单位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制止和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确保赤壁市长江禁渔工作落到实处。

来源:通迅员 宋靖 罗玲

审核:马俊

编辑: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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