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责任·书记谈㉜ |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隽: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断向纵深发展

赤壁融媒体记者 钟晓阳

去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进一步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突出“两个责任"落实,突出司法办案活动监督,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断向纵深发展,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全省、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等光荣称号。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隽: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把准政治方向。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政治思想引领,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履职尽责上。

二是理清“两个责任”,落细责任清单。严格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与检察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检察长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层层传导压力,廉政责任全覆盖。

三是强化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以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为载体,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和廉洁从检教育,引导党员干警修身律己、廉洁齐家,不断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党性修养;坚持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引导干警恪守纪律底线、不踩法律红线,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四是强化日常监督,提高监督实效。紧盯领导干部、员额检察官及重要节点、关键岗位,强化监督制约;贯通运用“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把谈话提醒、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作为常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充分发挥检务督察作用,把监督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围绕执法办案、检察事务、队伍建设,及时纠正各种苗头隐患。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制度。去年以来,实现了干警零违法零违纪。

审核:王诚

编辑: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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