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融媒体记者 罗文馨
6月5日上午,赤壁人民广播电台FM102.7《一路畅通 与您同行》栏目直播间,邀请到市交警大队公路巡警中队副中队长王治国、民警余敏,就无牌上路、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进行解答。
两位民警介绍,根据我国道路交通法规定,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取得号牌的、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都属于无牌上路违法行为,将对驾驶员一次记12分,罚款200元;机动车驾驶员有“无证”违法行为的,罚款2000元,并处15日以下的拘留。
那忘带驾驶证怎么办呢?民警介绍,可向交警说明情况,然后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或身份证号,以便交警查询是否具备驾驶车辆资格。
两位民警表示,交警大队将会持续严厉整治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减少交通安全隐患。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机动车辆无牌、套牌、假牌和故意遮挡号牌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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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