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消防安全的通告

各乡镇(办、场、区)、市直有关单位、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有效预防疫情期间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现将疫情防控期间消防安全工作通告如下:

一、市区各主要街道路口、村(社区)及居民小区在采取物理隔离措施时,不要占用、堵塞应急通道,要保障消防车、救护车等应急车辆通道畅通。

二、医学酒精和84消毒液等消毒用品,属于易燃液体,家中不宜大量存储。使用时要远离火源,避免在厨房等有明火、高温设备的地方进行酒精消毒。不要对插座、开关、电器等带电设备过量喷洒,以免引发短路导致火灾。

三、居民家庭日常用电,不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不在同一插座上同时插接电暖气、电磁炉、电水壶等大功率电器,不在楼梯、走道等公共区域存放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更不要“飞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家用电器不要长时间通电处于待机状态,不使用劣质“三无"电器产品。电暖扇、煤炉等取暖设备要与沙发、窗帘等可燃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定期检查燃气、电气线路,及时维修更换。

四、医疗卫生机构、养老福利机构、商场超市等场所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消防巡查检查,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整好用。加强员工消防教育培训,教授逃生技巧和灭火处置方法。

五、歇业单位、企业和商户,要将火源、电源(除消防用电)、气源切断,因特殊原因无法切断火源、电源、气源的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及时巡查发现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六、发动村(社区)党员干部及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宣传,通过喇叭、车载喇叭、村村响等设施,对辖区居民,特别是孤寡老人、残障人士、小孩等群体,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七、进入公共场所,注意观察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牢记疏散方向,遇有险情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电话,并利用就近疏散通道快速逃生。

因不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导致引发火灾消防事故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公告!

赤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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